【不動產消息】鄰居裝潢吵死了,怎麼辦?

中國時報 E2/居家週報【黃小黛/整理】
Q:公寓大廈常有房屋裝潢、敲打及鑽孔聲響徹雲霄,擾亂人心,隔壁的鄰居無奈的忍受著,只能期望早日裝修完畢。難道社區一點約束力都沒有嗎?

A:社區住戶裝修時的噪音常會擾鄰,一般住戶的反應大多是先忍耐,或是忍無可忍的時候就去發生噪音的住戶家敲門,甚至撂狠話。

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事務專員郭寶珍指出,其實住戶可以撥電話到管理服務中心,詢問噪音產生的原因,或請總幹事與管委會成員一起到家裡聽噪音,瞭解事實狀況。建議不需要自己去敲門,以免破壞鄰里間的和諧。

住戶規約中制定相關辦法

一般來講,社區要解決裝修噪音問題,首先就要在住戶規約中擬定相關約束辦法,例如「裝潢限制之標準」「裝潢施工時間、方法」及「廢棄物處理方式」作一明確規範,公告住戶知悉。

一般來講,社區管理辦法內大多會禁止星期日、國定例假日施工,星期六施工時以不產生噪音工程為限,原因是大家假日會在家休息。

以台北縣中和市天空之城為例,天空之城社區監委白九天表示,天空之城有裝潢保證金之規定,最早源於部分住戶要求提前交屋、裝潢施工,建商恐施工單位施作不慎,造成建物公共空間或結構毀損,影響日後餘屋銷售或點交之執行,故採取類似押金製,待裝潢施工完成並經驗收確認無造成建物或設施之損害後,返還裝潢保證金;因總有不遵守規定的廠商或住戶,所以社區會有保證金的規定,如有不遵守社區規定的住戶就會被沒收保證金。

白九天指出,裝潢管理辦法也可規定裝修期限,裝潢公司需離開社區的時間,這樣的規定不只可以讓新進住戶瞭解社區安寧的重要,也可以讓住戶之間不會因裝潢而產生嫌隙。

交由管委會出面制止

若是社區規約內無特別約束,也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中之「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如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本項禁止之規定,在授予總幹事或是管委會成員出面制止處理之依憑,若勸阻無效,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4項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噪音部分若是有住戶敲打樑柱及牆壁造成噪音,影響居住安寧,亦可以依據噪音防制或相關法規取締處罰。

(本文作者為崔媽媽基金會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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