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系統自2007年元月25日起正式收費!(2007-01-18)

「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系統自2007年元月25日起正式收費!
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功能區分為加值收費與免收費兩類,加值收費功能自民國96年1月25日起開始收費,相關收費基準及繳費方式詳內文。
一、免收費會員機制



使用者如果要使用免收費功能,只要至本網站(http://www.tred.tw/)加入會員即可。

二、收費會員機制

本系統加值功能收費機制初期提供中華電信HiNet AAA小額付款機制。HiNet AAA小額付款系統是透過HiNet既有的用戶資料與帳務處理流程,提供方便的使用和付款方式,只須在本系統首頁以HiNet使用者帳號和密碼做身份驗證,進行加值付費後,即可進行消費,消費費用隨網路及電話費用帳單收取。若無HiNet使用者帳號者,可向中華電信申請ADSL服務帳號,或者購置虛擬點數卡方式。

第一次使用本系統加值收費功能之會員需透過上述中華電信HiNet AAA小額付款機制,進行加值。會員完成加值後,本系統將顯示儲值點數餘額,會員即可馬上使用加值收費功能。

會員每次登入時均會顯示目前儲值點數餘額數量,當儲值點數餘額足以支付加值收費功能之收費基準時,會員均可持續查詢各項加值收費功能。當餘額不足以支付加值收費功能之收費基準時,系統會顯示餘額不足,並請會員進行加值付費。

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資料供應收費基準表


收費項目 資料內容 收費基準 法令依據
不動產個案整合 門牌查詢地號/建號 每人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門牌/地號/建號查詢不動產摘要資料(地號、建號、使用分區、公告地價、公告現值、門牌、使照、建照、營利登記、工廠登記) 每次10元 因查詢資訊內容與資訊量,與上述門牌查詢地號/建號結果相似。比照上述收費基準。
土地登記資料:某一地號之標示、一位所有權人及該所有權人之全部他項權利 每人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建物登記資料:某一建號之標示、一位所有權人及該所有權人之全部他項權利 每人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建物測量平面圖 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異動索引資料 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彈性框選查詢地號/建號資料清冊 每次10元 與上述門牌查詢地號/建號結果相似,比照上述收費基準。
圖形點選地籍圖查詢不動產摘要資料 每次10元 同上述門牌/地號/建號查詢不動產摘要資料
交易價格 成屋交易個案資料 每筆10元 參考市場上同類型商品之定價
法拍屋個案資料 每筆10元 同上
土地標售個案資料 每筆10元 同上
建商推案 建商推案個案資料 每筆10元 同上
不動產說明書 資訊整合服務費 每次100元 參考市場上同類型商品之定價
土地/建物登記資料 土地每人每筆10元
建物每人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成屋交易個案參考案例 每筆10元 同成屋交易個案資料
估價參考文件 土地/建物登記資料 土地每人每筆10元建物每人每筆10元 土地法第79-2條第1項第6款
成屋交易個案參考案例 每筆10元 同成屋交易個案資料
備註 1.若同一帳號同時多人登入或同時開啟多個查詢視窗進行查詢,就算為同一資料也需分別計算費用。
2.登入系統之後,若閒置超過十分鐘未繼續使用,系統將自動登出此帳號,如再重新登入查詢時,則重新計算費用。
3.若在等候查詢結果顯示中,重複點選查詢鍵,會造成重複計算費用。

四、收費方式說明:

中華電信小額付款服務功能依照帳號取得方式不同有多種繳費方式:

(一)HiNet月繳式

使用者若已有中華電信ADSL帳號,可利用此一帳號、密碼登入後,經中華電信系統身份認證,並透過中華電信AAA小額付款機制儲值即可開始使用。於本資料庫儲值費用將會併同中華電信電話及網路服務帳單,寄至使用者帳單地址。使用者憑帳單繳費即可。

(二)HiNet點數卡虛擬卡式

使用者若無中華電信ADSL帳號,可透過網際網路購買中華電信之儲值點數卡使用本資料庫,經中華電信系統身份認證後,開始使用本資料庫查詢服務,中華電信將客戶使用本資料庫服務應給付之金額,自客戶購買之儲值點數中扣除。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網站客服人員(02)8369-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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