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產物保險-醫師責任保險介紹

近年來我國人民醫療理賠意識漸增,由於網路以及社群網站的便利,各種醫療知識唾手可得,以往我國醫生社經地位之高,有云「第一好賺是賣冰,第二好賺是做醫生」可見一般,但如今也有不斷被挑戰其專業之情況,其實我國醫生在國際上醫療水平也可說是舉足輕重,但醫療糾紛案件卻也是屢見不鮮,醫生在懸壺濟世的同時,也常常要時時提防其可能發生的理賠後續問題,也造成醫師在行治療時的種種困難,新光產險提供醫師責任保險,不僅僅是保障醫師,對民眾也受到保障。

我國自民國86年起開辦醫師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於執行業務時。因過失行為Negligent Acts,錯誤Errors或疏漏Omission或業務錯失Malpractice致第三人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由該第三人於保險期間內提出賠償請求時,由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又稱為「錯誤與疏漏保險」E&O。其中的「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就是被保險人於執行醫師業務時,因過失,錯誤或疏漏,違反其業務上應盡的責任,直接引致病人體傷或業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在保險期間內受賠償請求時,承保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其承保對象包括: 領有醫師証書並經主管機關發給執業執照或服務執照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獨立執業或服務於公私立醫院,診所。衛生所執行醫療業務之醫師,及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實習醫院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科學生等爾。

那醫師為何需要投保醫師責任保險?新光產物保險可以為投保的醫師做到的是什麼?醫師投保主要的好處包括:其一,醫療糾紛的成本太高,醫師投保醫師責任保險後可轉嫁其部份損失於新光產險公司,達到損失分攤之效;其二,無其他可行之風險轉嫁工具,且醫師責任保險保費通常低廉,以牙科醫師的費率來說約略每月僅4、5百元,可說是相當有CP值的轉嫁風險工具,可以用最低的成本達到高效的保障,且新光產物保險歡迎醫師責任保險的投保,因為對於醫師來說,用到醫師責任保險已屬不得已,醫療糾紛通常不只損害到自己的執業進行,更有甚者是傷害其醫師執業的名聲,故其投保後通常都會善盡其善良管理人之責,所以醫師責任保險的業界損失率通常不高,這也是產險業界歡迎醫師投保的原因,而投保的醫師也可在眾家產險公司中尋找符合自己需求的方案投保,可說是雙贏的局面,而在不幸發生醫生執業上醫療糾紛時,也可把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擔任第三人來居中協助投保人。
新光產物保險
醫師責任保險的發展可以說是正面上的肯定,對醫師上更是大大的分攤肩上的擔子,否則醫師為避險反採「防衛醫療」,對民眾健康之維護恐更是有害無益,且其保費低廉,每月僅須5.600元既可投保,對於醫師或民眾來說,都不失為一良方,醫師在投保後不必擔心事後的醫療糾紛;而民眾也不必因為擔心醫療糾紛後索賠無門,我想對民眾及醫生來說也是雙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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